校教发【2021】1号

八八彩票干部听课查课制度
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,树立良好教风学风,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了解和掌握我校本科教学情况,发现问题,加强指导,改进教学,逐步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质量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学校、学院、部处的领导干部都要定期听课查课。主管教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,其他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;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,其他学院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;八八彩票、宣传部、人事处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学生工作部(处)、团委等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。学校、部处领导干部听课查课需包含思政课。

第三条 听课查课范围面向三个学期本科生开设的全部课程,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环节。

第四条 八八彩票在每学期初公布课表,听课查课可随机安排,也可由八八彩票组织重点听课和有针对性的跟踪听课。各学院领导干部可以听本学院课程,也可去其他学院交叉听课。

第五条 听课人员应主要从教风、学风和教学环境等方面等做出评价和给出建议,听课后应尽可能与教师交换意见,并填写《八八彩票干部听课查课表》。

第六条 学校领导、相关部处领导需将《干部听课查课表》提交八八彩票,由八八彩票整理并反馈信息。学院领导需将《干部听课查课表》提交本学院,凡属本学院教学问题,由学院制定措施及时解决,并将解决方案形成书面材料连同学院正职领导《干部听课查课表》报送八八彩票;其他问题由八八彩票协调解决。

第七条 八八彩票将定期公布干部听课查课情况。

第八条 本制度由八八彩票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原校教发[2014]16号文件废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