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试、成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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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绩单及其他学习证明
服务描述


1、成绩单。学生成绩单分为主专业成绩单和双二辅专业成绩单,境内使用成绩单和境外使用成绩单,纸质成绩单和电子版成绩单,中文成绩单和英文成绩单。

2、其他学习证明。除了成绩单,还有在读证明、GPA证明和毕业证学位证的确认件或翻译件等学习证明。

说明及流程


1、 纸质版学习证明。办公楼一楼设置有学习证明自助机,除了毕业证和学位证确认件或翻译件,其他学习证明均可在机器上自助打印。毕业证学位证确认件或翻译件需在注册中心柜台登记办理。

2、 电子版学习证明,除毕业证学位证确认件或翻译件外,可以在本科教学网的可信单子成绩单模块中下载,2000级及以后学生均可使用。2000级及以前年级学生的电子版学习证明,需先制作纸质件,再扫描,之后可以获得电子版。

3、 成绩单分为主专业成绩单和双二辅专业成绩单,境内使用成绩单和境外使用成绩单,纸质成绩单和电子版成绩单,中文成绩单和英文成绩单。

4、 关于成绩单课程显示的说明。对于2016级及以前年级的学生,成绩单中只显示已取得学分的课程,并取最高分记载在该生教学计划中的所属学期;对于2017级及以后年级的学生,所有已选而未退的课程,其课程成绩均显示在成绩单中,并且按照学生修读的学期记载。没有学分的课程不显示成绩单中。我校成绩采取百分制。100分为满分,0分最低,60分为及格。

5、 在读证明为中英双语,是学生申请境外留学、工作使用的在读证明。如果修读双二辅专业,可以开具带有双二辅专业的在读证明。

6、 GPA证明为中英双语,有几种GPA证明可以选择,只含有全部课程的加权平均分证明、既有全部课程的加权平均分又有专业课的加权平均分证明、算术平均分证明,如修读双二辅专业,则有包含双二辅专业GPA的上述证明。

7、 加权平均分等于参评课程成绩与学分乘积之和除以参评课程学分之

8、 关于计算GPA所选取的课程。凡是成绩单中的课程均计算在GPA之内,如果一门课程修读多次,则取其最高分计算。

9、 GPA证明中的加权平均分,既有百分制GPA,也有折算后的四分制GPA。百分制与四分制成绩的对照关系:90-100=4.0; 85-89=3.7; 80-84=3.4; 75-79=3.0; 70-74=2.4; 65-69=2.0; 60-64=1.0.

10、注册中心联系电话010-62333727,地点办公楼114房间。